青少年服務和家庭服務可以合作嗎?

社署內部兒童及家庭和青少年分屬兩個branch,涇渭分明,這種行政分工對前線服務影響深遠,其中一個現象是兩邊單位缺乏合作和溝通平台。家庭服務中心每月收到不少轉介,有來自社署、衞生署、醫院、和學校等,但甚少來自青少年服務單位。跟資深的青少年工作者談起,並非因為沒有個案轉介,而是家庭服務中心不肯接案,其中一個常見原因是當事人不同意接受家庭服務跟進。這引申到一個基本問題:青少年服務的同工,從來都是主動出擊,要取得同意才跟進,就甚麼也不用做。而家庭服務面向社區,著重當事人的知情同意 (informed consent),不能擅自介入個人及家庭的私人空間。這個基本分岐,亦導致即使隸屬同一機構,兩邊服務單位亦少有合作。

只要認同家庭對個人的重要性,和尊重各自不同的工作取向,合作空間仍有不少。事實上,學校社工和家庭服務有不少合作個案,但不得不承認,雙方合作的模式仍然需要理順,建立同工間的溝通和信任是關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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